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4.1总要求 组织应: 按照本标准要求,建立能源管理体系,编制和完善必要的文件,并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;体系建立后应确保日常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持续有效运行,并不断完善体系和相关的文件; 界定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边界,并在有中关文件明确; 策划并确定可行的方法,以满足本标准各项要求,持续改进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。 4.2管理职责 4.2.1 较高管理者 较高管理者应承诺支持能源管理体系,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性,具体通过以下活动予以落实: 确定能源方针,并实践和保持能源方针; 任命管理者代表和批准组建能源管理团队; 提供能源管理体系建立、实施、保持和改进所需要的资源,以达到能源绩效目标; 注:资源包括人力资源、专业技能、技术和财务资源等。 确定能源管理体系的范围和边界; 在内部传达能源管理的重要性; 确保建立能源目标、指标; 确保能源绩效参数适用于本组织; 在组织长期规划中考虑能源绩效问题; 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测量和报告能源管理的结果; 实施管理评审。 4.2.2 管理者代表 较高管理者应*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人担任管理者代表,无论其是否具有其他方面的职责和权限,管理者代表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应包括: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、实施、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; *相关人员,并由相应的管理层授权,共同开展能源管理活动; 向较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绩效; 向较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绩效; 确保策划有效的能源管理活动,以落实能源方针; 在组织内明确规定和传达能源管理相关的职责和权限,以有效推动能源管理; 制定能够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; 提高全员对能源方针、能源目标的认识。 4.3 能源方针 能源方针应阐述组织为持续改进能源绩效所作的承诺,较高管理者应制定能源方针,并确保其满足: 与组织能源使用和消耗的特点、规模相适应; 包括改进能源绩效的承诺; 包含提供可获得的信息和必需的资源的承诺,以确保实现能源目标和指标; 包括组织遵守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承诺; 为制定和评价能源目标、指标提供框架; 支持高效产品和服务的采购,及改进能源绩效的设计; 形成文件,在内部不同层面得到沟通、传达; 根据需要定期评审和更新。